1.时间:单据最晚移交时间3月7日;自行开票的单位请在3月6日前抄税完成。
2.发票:2月份成本、收入和费用发票都移交完整;增值税进项发票未认证的请在3月6日前勾选认证毕。
3. 银行对账单和回单: 2023年1月及2月的银行对账单、回单请客户务必将其补齐全,保证账实相符。
4、2022年度的汇算清缴工作和工商年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客户务必将22年度的暂估成本发票补齐全,保证2022年全年的汇算清缴工作顺利通过。 请各位公司负责人安排好此两项工作,以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谢谢各位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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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国家税法、政策每年或有变动,实际应用请注意时效,仔细辨别谨慎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