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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企业取得不合规发票,按要求到开票方换开发票,但发现开票方已被当地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如何处理?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28号公告)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企业按上述规定取得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32、2018年度汇缴企业适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财税〔2018〕77号规定,2018年度汇缴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33、小型微利企业在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何计算优惠?
答:2018年度汇缴,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4、今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报的填报,是否进一步简化了填报要求?
答: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纳税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规定,对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进一步简化了填报要求,具体是:
(1)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期间费用明细表》6张表单,相关数据可直接手工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对应行次;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的“基本经营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必填项目;“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为选填项目,存在或者发生相关事项时小型微利企业必须填报;“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免填项目。
(3)除上述规定的表单、项目外,小型微利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情况,选择表单填报。未发生表单中规定的事项,无需填报。
35、小型微利企业在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有什么需要特别提醒的吗?
答:需要特别提醒的是,2018年度汇缴时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标准还是按照不超过100万元判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应纳税所得额标准调整为300万元以下。另外,小型微利企业在申报时,对有关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等指标要准确填报,特别注意的是资产总额的计量单位为万元。
36、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需要备案吗?
答: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税务机关全面取消了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同时,我们在申报表中设计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限制或禁止行业”等相关指标,企业申报时征管系统将根据申报表相关数据,自动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符合条件的,系统还将进一步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自动生成表单,为企业减轻计算、填报负担。
37、核定征收企业,是否可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答:无论是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还是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8、问: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如何计算?
答: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39、我企业是人力资源类公司,对于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派出的人员,要计入我企业的从业人数吗?
答:按照政策规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即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计入了用人单位的从业人数。本着合理性原则,劳务派遣公司可不再将劳务派出人员重复计入本公司的从业人数。
40、预缴时按照小微企业享受了所得税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时发现超过小微企业标准的,如何进行汇算清缴?
答: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现行规定补缴已减免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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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国家税法、政策每年或有变动,实际应用请注意时效,仔细辨别谨慎对待。